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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召开《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会
发布时间:2023-08-30 16:37:41  |  阅读量:  |  来源:安全科  

新修订的《江西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3年7月26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为广泛学习宣传贯彻《条例》8月30日,大队在鹰潭召开《条例》学习宣贯会。

会议指出,新修订的《条例》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改革举措和制度性安排。队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结合深入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聚焦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构建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薄弱环节的安全监管力度,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会议现场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确保学习宣传工作与当前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统筹协调推进。采取集中培训、重点辅导、座谈交流等方式,在全范围普及安全生产法规,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浓厚氛围要对照《条例》明确的主体责任,逐项抓好落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条例》在企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以《条例》宣传贯彻为切入点,结合日常检查工作,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红线,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

王轩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