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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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清明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09:45:12  |  阅读量:  |  来源:  

各单位(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将大队清明放假安排如下:

一、放假时间:大队机关44-6日放假47日(星期)正常上班。

二、大队机关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地点设在办公大楼209室基地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701-6441889。机关科室值班时间:8:30—12:00,14:30—17:15,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点向局值班室0791-86351086报平安,局传真电话为0791-86351288。其他时间由基地服务中心安排值班。

三、严格落实大队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副科级以上干部离开工作地需按程序请示、报批,提前2天以上将外出请示报告单报送大队办公室备案

四、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保密、防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职工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倡导绿色文明祭祀,遵守禁燃禁放规定,严防祭扫行为引发的火灾火警

、经济实体和后勤服务单位可参照本通知执行,并将值班人员名单于43日前报大队办公室。大队办公室电子邮箱账号:bgs261@163.com。

、值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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